我们平时所做的绝大部分选择,都有后悔或改变的机会,但唯独死亡不能,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更加珍惜和爱护生命。然而,不少人在面对重大打击、重大疾病、生活变故、灾难等事件时会做出结束自己生命的选择。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自杀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并开始对自杀问题进行研究,对我国的自杀特征有了初步的认识。
2002 年,对中国自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费立鹏教授在世界顶级医学期刊《柳叶刀》上发布了震惊世界自杀学界的《中国自杀率1995-1999》,其中测算,中国每年每 10万人中有 23.2 人自杀,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比照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 2012 年全世界自杀人数约 80 万人来估算,世界上每 3 个自杀者中,就有 1个中国人。
自杀是我国全人口第5位重要的死亡原因,15~34岁人口第1位的死亡原因。
自杀者以选择结束结束自己的生命作为解脱,不仅给周围的亲友带来持久的悲痛,也给家庭、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社会负担。
作为精神科医生,评估自杀风险并进行自杀风险干预是我们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虽然导致每一个自杀者做出自杀决定的因素不一,截止目前为止也还没有有效的办法能够预测任何一个人的自杀从而终止其自杀行为,但我们如果能够尽可能的识别出自杀风险并对自杀风险作出评估,尽早进行干预,就有可能会减少自杀的发生,阻止生命的消逝。
常见的与自杀风险相关的因素如下[3.4]。
01、精神疾病因素
美国国立精神卫生院调查数据表明
超过90%的自杀者可能患过某种精神障碍,其中最常见的是抑郁症;
而双相障碍、精神分裂症、物质滥用和焦虑障碍这些精神疾病,都会增加患者自杀的风险。
英国
在英国,50%的自杀案例在自杀当时或以前存在精神疾病的诊断。
心境障碍(主要是抑郁)患者终生自杀的风险是6% ~ 15%,而精神分裂症患者终生自杀的风险为4%~ 10%。
一份全英国的审计报告发现,四分之一的自杀成功者在生前的12个月内一直接受精神卫生服务,其中16%是精神疾病住院患者,24%是最近3个月刚出院的精神疾病患者[1]。
我国
以我国死亡登记资料为依据的研究表明,在我国自杀死亡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约占30% [2],这是因为在我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精神病患者较少到医疗机构,特别是到精神病学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求治;
其次,由于非精神科医务人员缺乏精神病学的训练,导致许多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抑郁症、人格障碍患者得不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抑郁与自杀行为之间的相关性在既往已被充分证实,抑郁人群的自杀风险高于普通人群,但抑郁人群的自杀风险与抑郁的严重程度有直接关系,轻度抑郁症的自杀风险较低。
因此,我们不要给所有抑郁症患者都贴上自杀的标签。
抑郁症患者自杀风险增加因素
严重的焦虑;
惊恐发作;
严重的快感缺乏;
酗酒;
持久而严重的失眠;
反复蓄意地自我伤害;
身体/性虐待史;
关系丧失;
绝望。
精神疾病患者自杀风险比正常人群高,通常与精神疾病未规范治疗、病情反复波动有关,如精神分裂症或严重抑郁症时会出现一些“杀死你自己”、“你该去死”等类似的幻听,因此病情发作时自杀风险比病情稳定时要增高;常用抗抑郁药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的使用,可能引起去情绪激越和去抑制化会增加自杀风险,在使用初期或药物增加剂量时会明显,开始抗抑郁药物治疗时家人需要对用药后的情绪和行为变化密切关注,与医生保持沟通。
因此,如果家人或朋友患有精神疾病,保证其规律治疗、规律服药、保持病情稳定,就能将自杀风险进一步降低;
02、社会孤立与人际因素
很多社会和人际因素对自杀有影响。
心理学家托马斯.乔伊纳在与其同事合著的《自杀的人际理论:与自杀当事人共事指导手册》中这样写道:归属的需要以及为亲近者的幸福做贡献的需要如此重要,以至于这些需要的受阻(也即归属感受阻)是增加自杀意念的重要原因。
人际理论解释了为何很多社会因素,例如失业、社会孤立以及躯体功能丧失等都与自杀风险升高有关。
特别是,有研究显示,离异、鳏寡以及分居的人群都是属于自杀风险更高的群体;而单身、从未结婚的个体,其自杀率接近已婚个体的两倍。
基于乔伊纳的研究和理论,这些因素都与自杀有关的一个潜在原因是他们的归属感受阻,并且感知到自己成为家庭和朋友的负担,而不是以一种积极的方式为他人的生命做贡献。
2020年初新冠疫情出现以来,伴随疫情防控需要而出现的隔离、管控所带来的人际关系交往受阻、收入下降、失业、学业压力等,使得抑郁、焦虑的发病率升高,自杀风险也随之升高。
因此,保持积极的人际关系互动,获得归属感及价值感,能降低自杀的风险。
03、躯体健康
很多关于自杀的研究都聚焦在精神疾病患者身上。
然而,自杀在内科和外科的病人中同样发生。无论被诊断的是什么疾病。
与自杀的风险升高的因素
频繁的重大手术、恶性肿瘤等重大身体疾病、躯体功能丧失、中风、慢性疼痛、透析等。
因此,在治疗、护理或照看具有这些风险因素的病人的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和自杀意念,尽可能多得给予陪护和照看,减少病人单独在房间的时间
04、个人资源
衣食住行、充分的医疗资源保障、躯体和精神的力量、可从事有产出并且有意义的活动以及重要且有支持性的人际关系等这些个人资源,对预防自杀有重要作用,拥有这些资源越多,自杀的风险越小;相反,失业、失去地位、失去心爱的人、失去身体健康或身体能动性等这些个人资源的丧失,被视为自杀的高风险因素。
因此,虽然社会孤立或独自生活会增加自杀的风险,但如果独自生活的人拥有一个有回报且令人满意的支持系统,其感知到被隔离或孤立的可能性就减少,就能减少自杀风险。
05、创伤和虐待史
遭受性虐待、躯体虐待或重大创伤的人群中,出现自杀的风险升高。
儿童性虐待是比抑郁更重要的自杀风险预测因子,在童年期经历过性虐待的女性可能尝试自杀的比率比其他女性高出2-4倍,而被性虐待过的男性尝试自杀的比率比其他男性高出4-11倍。
06、自我伤害或自伤尝试
蓄意和重复的自我伤害是最终自杀成功的强有力的预测因子,特别是年轻女性当中及青少年人群当中,当发现自我伤害行为时需要及时干预。
反复的自杀尝试也是一个非常显著的自杀风险因素,而且先前的自杀尝试越严重、自杀计划或准备越充分,日后自杀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07、电视剧、新闻媒体报道
我们大家都熟知的《少年维特的烦恼》,讲述的就是少年维特自杀的故事。
美国社会学家Philips发现,轰动性自杀事件的报道后,紧接着报道所涵盖地区自杀率就会有大幅度上升。
据他1974年所作的研究,美国1947-1968年间,每次轰动性自杀新闻报道后的两个月内,自杀的平均人数就比平时多58个,而且主要发生在媒体宣传所覆盖的地区。
因此,Philips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些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别人自杀身亡的消息后,就启发了自杀念头,效仿了自杀者。
这里贯穿着一个社会认同原理,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其他内心痛苦的人采取了自杀的形式,他也就认同了这种消除痛苦的手段。由此,他提出维特效应的理论,也称模仿效应。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提出的自杀报道建议已被本国新闻界所采纳。制定类似行业规范的国家包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德国、日本、新西兰、瑞士等。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出版物《预防自杀:媒体从业者指导》提出了媒体自杀报道应遵循的原则:
把握机会对公众进行自杀教育;
避免使用将自杀耸动化或正常化的语言,避免将自杀呈现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避免将自杀新闻放置在显著位置,亦避免不正确的复述自杀事件;
避免详细描述已致死或未致死之自杀所使用的方法;
避免提供发生已致死或未致死之自杀的具体地点;
谨慎设置标题;
谨慎使用照片或视频;
报道名人自杀时格外小心;
对自杀者家属给予相应的关怀;
提供求助信息;
注意媒体从业者本身亦可能被自杀事件影响。
08、自杀危险信号
当发现家人、亲友出现以下信号时,则提示存在自杀风险。包括:
谈论自杀话题、自杀想法、自杀计划;赠送财产、安排遗产以及其他准备好迎接死亡的信号;
言语中表达出无意义感或丧失了目标感;关系破裂;
行为上显著的改变,如平时忙碌的人会特意陪伴家人、安排去一些有纪念意义的地方,这些变化有可能是自杀前表达对家人的歉意或完成自杀前的心愿等。
自杀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预防自杀需要多部门、多机构的合作。
作为普通人群,我们需要对自杀风险因素多一些了解,正确认识自杀问题,只有大家的风险意识增强、误解减少,才能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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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Milner A, Hjelmeland H, Arensman E, et al. Social-environmental factors and suicide mortality:A narrative review of over 200 articles[ J] . Sociol Mind, 2013, 3( 2) :137-148.
2. 徐慧兰‚肖水源‚陈继萍‚等∙湖南省城乡部分老年人口自杀流行病学研究∙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0‚14:121-124∙
3. Jobes,D.A(2006).Managing suicidal risk:A collaborative approach.New York:Guilford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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